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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接我事務所後續工作的那位同事,也是我大學同校的學妹訂婚的日子,本來是說好我會去參加的…但是…
我前幾天問媽說一個人去吃喜酒大概都包多少,媽說至少也要1200,我本來想說只要包600的說,因為只有一個人去,包600應該差不多吧…真是沒想到…
但是媽說我已經不是公司的同事了,還去參加人家的訂婚,包出去的紅包也收不到回報,除非等我結婚的時候我會邀她來…想想我結婚說不定也不會邀她來啊!通常去請客就是「有來有去」,別人結婚的時候自己包多少,自己結婚的時候別人也包多少回來…不然就等於丟到水裡,拿不回來了…
也是啊!但其實我還是想去的,但是也不好意思再用公司的名義去啊!那我要用什麼名義?同校的學姊身分?朋友?唉~
最後,還是沒有去,本來以為要去推拿腳的,結果爸好像忘了,沒有回來載我…
學妹,不好意思吶~跟妳講好的,卻爽約了…對不起…但還是祝妳幸福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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